![]() 塔克洛班市 ——东维萨亚斯地区发展委员会 (RDC) 已批准各地方政府部门提出的七个项目,这些项目将根据能源部 (DOE) 能源条例 (ER) 1-94 号计划获得资助。 国家经济发展局区域主任、 RDC副主席梅琳·罗萨莱斯 (Meylene Rosales ) 周一表示,该委员会在 9 月 19 日的会议上批准了这些价值 1315 万菲律宾比索的项目。 这些项目包括:通过农林业一体化进行的第二次以社区为基础的改造,为萨马岛巴塞省的粮食安全项目提供援助;为萨马岛希纳班甘省的太阳能泵送系统提供援助;以及为东萨马岛圣朱利安省的农民采购送货卡车,用于直接营销椰干和其他农产品。 同时获批准的项目还包括在东萨马省苏拉特市将垃圾重新用于生产生态砖;在比利兰省供应和安装太阳能路灯;在东萨马省吉帕帕德市进行分层生产和营销项目;以及在南莱特省欣农达扬市安装市政太阳能路灯。 罗萨莱斯表示,一旦地方政府和发电公司签署协议备忘录,这些项目将立即实施。 ER 1-94 基金来自发电公司每千瓦时电力销售额一美分的贡献。 “其中50 % 的资金分配给接收社区,用于资助生计和社区发展、重新造林流域管理和气候变化适应力、卫生服务和公共设施改善项目,”罗萨莱斯说。 截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RDC 已从电力生产商处获得了 1334 万菲律宾比索的区域份额,其中包括能源开发公司、苏禄电力和照明公司、塔夫脱水能公司和伊莎贝尔辅助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的选择基于关键标准,包括资格(30%)、预期影响(30%)、可行性和可持续性(20%),以及与 2023-2028 年东维萨亚斯区域发展计划和区域发展投资计划的一致性(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