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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取消幼儿园至三年级使用“母语”的规定

2024-10-14 11:07| 发布者: admin| 查看: 54| 评论: 0

摘要: 马尼拉——提议取消幼儿园至三年级“母语”教学的法案于10月10日生效,且未经总统费迪南德·马科斯签署。共和国法案 12027 或《停止使用母语作为教学语言的法案》规定,在单语课堂上可以选择使用地方语言。根据新法 ...
<p><em>(PNA 照片由 Yancy Lim 拍摄)</em></p>

马尼拉——提议取消幼儿园至三年级“母语”教学的法案于10月10日生效,且未经总统费迪南德·马科斯签署。

共和国法案 12027 或《停止使用母语作为教学语言的法案》规定,在单语课堂上可以选择使用地方语言。

根据新法律,教学语言将恢复为菲律宾语和英语,而母语将作为“辅助教学语言”。

该法第二部分规定,在单语课堂上可以实行以母语为基础的多语教育,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菲律宾威康语委员会(KWF)制定并发布了官方正字法;

由 KWF 发布的官方记录词汇,例如词汇表、词典、百科全书或同义词库;

语言和文化类文学作品,如大书、小书、图画书、无字图画书、语法书等;

学校拥有能够使用母语教学且接受过母语教学培训的教师。

单语班由讲相同母语且在特定学年就读同一年级的学生组成。

教育部应与韩国妇女基金会协商,在该法生效后一年内制定语言地图政策。

它还将实施语言映射框架,根据学习者的母语对其进行正确识别和分类,以便系统地确定每个学年单语班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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