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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 确认 Maute 成员因持有爆炸装置而被定罪

2024-8-12 17:0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64| 评论: 0

摘要: 马尼拉——上诉法院维持了下级法院对一名毛特恐怖组织成员因非法持有爆炸装置而作出的无期徒刑判决。司法部在周一发布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上诉法院完全维持了塔吉格市地区审判法院第 266 分院的判决,该判决认定纳 ...

马尼拉——上诉法院维持了下级法院对一名毛特恐怖组织成员因非法持有爆炸装置而作出的无期徒刑判决。

司法部在周一发布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上诉法院完全维持了塔吉格市地区审判法院第 266 分院的判决,该判决认定纳西法·蓬杜格违反了第 1866 号总统令(经第 9516 号共和国法案修订)或禁止非法持有枪支和爆炸装置的法律,且毫无疑问地成立了刑事诉讼法。

2016 年 8 月 22 日,Pundug 与其他七人在南拉瑙省 Lumbayanague 描笼涯 Butig 的一个陆军检查站被捕。

他们身上发现制造爆炸装置的材料、一枚管状炸弹、一枚手榴弹、一枚 81 毫米迫击炮弹药和一把手枪。

蓬杜格否认对这枚雷管拥有所有权,并声称这枚雷管只是被人放置的,因为雷管上没有序列号或任何标记。

她利用“证据保管链规则”或一种协议来检查非法毒品案件中获得的证据的真实性,以支持她的不在场证明。

上诉法院裁定,被告的辩护毫无根据,且出于私利。

“在本案中,保管链规则不适用于未爆炸的手榴弹(一种独特的物品),因为它不是无定形的,而且其形状相对不易改变。控方证人只需根据个人知识来识别手榴弹,即结构性物体,即同一物品就是其声称的物品,”判决书中写道。

上诉法院表示:“除非有明确和令人信服的证据证实,否则否认和不在场证明不能凌驾于证人对袭击者的确认之上。”

法院还承认军方在没收雷管过程中存在规律性的推定,并指出此类违禁品具有敏感标记,即使是相机闪光灯也足以引爆它。

司法部长赫苏斯·克里斯平·雷穆拉对上诉法院的裁决表示赞赏,称其“再次证明了国家执法的热情,再次证明邪恶永远不会战胜正义。”

雷穆拉表示:“蓬杜格的定罪对政府打击恐怖主义是一个巨大的推动。”

毛特组织是 2017 年 5 月马拉维市围城事件的罪魁祸首,这场持续五个月的战斗造成数千人死亡,城市一片狼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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