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尼拉——菲律宾陆路交通办公室(LTO)延长了禁止机动车使用临时车牌的最后期限。 陆路交通局局长兼助理部长维戈尔·门多萨二世 (Vigor Mendoza II) 在周一发表的声明中表示,临时车牌禁令将于 12 月 31 日生效,而非原定的 9 月 1 日。 门多萨说:“我们要求驾驶员在车牌一到手就立即到汽车经销店领取并安装相应的车牌,或者到我们的办公室领取替换车牌。” 他说,安装车牌有助于预防犯罪,因为有些车牌被用于犯罪活动。 他说:“四轮车辆上没有积压物品,所以这些车主没有理由不在他们的车辆上领取和安装它们。” 不过,他表示,摩托车牌照仍然积压。 门多萨说:“‘摩托车牌照’是我们今天的重点关注对象,这符合马科斯总统的指示,即在明年 6 月之前解决所有车牌积压问题。” 他表示,延长期限不会削弱陆路交通局采取措施将无人认领的车牌交还给车主的努力。 他说,陆路交通局区域主任和地区办事处负责人已经与当地政府部门协调车牌分配。 陆路交通局先前发布了一份备忘录,禁止使用临时车牌,此前初步调查显示,车辆注册车主,特别是新车主,并未向机动车经销商处领取车牌。 汽车经销商在 8 月份与 LTO 举行会议后表示,尽管多次尝试联系车主,但仍有数千张车牌无人认领。 |